top of page

個人資訊的處理

個人資訊的使用目的

 

我們收集的個人資訊和使用目的如下。
我們不會將收集的個人資訊用於使用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。

 

1. 資料(各種產品和服務的手冊等)、展覽和研討會以及產品的請求。

  • 諮詢服務、試用等時所取得的個人資訊。

  • 寄送所需材料

  • 就所需材料的詢問與您聯繫

  • 提供試用服務等

  • 用於就試用等問題與您聯絡。

  • 用於有關產品和服務的商務談判和溝通

  • 提供產品和服務、展覽和研討會等資訊。

  • 進行各種調查

 

2. 在註冊/申請產品/服務、提供支援、請求改進等時獲得的個人資訊。

  • 用於有關產品和服務的商務談判和溝通

  • 提供產品和服務

  • 維護產品和服務並提供支持

  • 提供產品和服務、展覽和研討會等資訊。

  • 就查詢、改進請求等與您聯絡。

  • 用於履行合約以及有關合約的報告和通訊

  • 用於產品和服務開發的研究和分析

  • 進行各種調查

 

3. 申請電子郵件通訊時所取得的個人資訊

  • 用於郵件雜誌分發

  • 用於就電子郵件新聞通訊與您聯繫

 

4. 詢問及應徵時所取得的個人信息

  • 就您的諮詢內容與您聯繫

  • 提供與我們的招募活動(研討會、活動、公司說明會等)相關的各種資訊並接受申請。

  • 進行招募篩選

  • 管理求職者並就招聘選擇等事宜與您聯繫。

 

5. 從我們的員工及其家人處獲得的個人訊息

  • 辦理勞動管理、福利待遇等事宜。

  • 緊急聯絡

 

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

 

除以下情況外,本公司不會將所取得的個人資訊提供給第三方。

  1. 當基於法律法規時

  2. 為保護人的生命、身體、財產的需要,並經本人同意時。當事情困難時

  3. 當特別需要改善公眾健康或促進兒童健康發展時,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

  4. 國家機關、地方政府或受其委託的人,執行法律、法規規定的事務。需要配合本人,且取得本人同意可能會妨礙相關事務執行的情況下。

  5. 如果我們事先獲得了相關人員的同意

 

只是但是,以下情況不屬於上述定義的第三方類別。

  1. 在提供個人資料的同時,在實現使用目的所需的範圍內委託處理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。

  2. 因合併或其他原因導致業務繼承而提供個人資料時

  3. 將與特定人共同使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特定人時,應說明該意思、共同使用的個人資料的項目以及共同使用的人。事先告知該資訊的使用範圍、使用人的使用目的以及負責管理該個人資料的人的姓名,或事先讓當事人知曉該資訊。

 

個人資訊的委託處理

我們可能會將所取得的個人資訊的全部或部分處理外包。

真合營銷股份有限公司

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86號13樓13

保持聯繫!

Thank you!

© 2023 TAG Marketing 官網,版權所有。

bottom of page